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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用崔艳芳等同志为院聘教授的决定

时间:2019-05-13 作者: 编辑:马莹 浏览量:

华中师范大学

化院行字201903

关于聘用崔艳芳等同志为院聘教授的决定

 

工作需要并根据《关于印发华中师范大学教师岗位聘用办法的通知》(华师行字〔2016192号)和《化学学院关于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缺岗聘任工作的若干补充规定(修订稿)》(化院行字〔20172号)的有关规定,经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学术评议,学院教师聘任组讨论通过,决定聘用崔艳芳、暴峰等2人为院聘教授(正高四级,崔艳芳聘用时间从2018630日算起;暴峰聘用时间从201959日算起。

 

华中师范大学化学学院

201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