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
为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勤奋学习,扎实工作,进一步发挥共青团在大学生思想政治引领中的先锋作用,校团委决定对在2017年度共青团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1.优秀团支部和优秀班集体
根据团支部申请、公开评议产生(各年级召开评审会,可邀请班主任参与评选),161评选出2个优秀团支部1个优秀班集体,17级、18级各评选出1个优秀团支部和1个优秀班集体,其中优秀团支部将于今年五四表彰上报奖励,优秀班集体将于今年9月上报奖励。各年级被推荐的优秀团支部需上交申请表(附件4)。
2.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
根据个人申请、公开评议产生,名额分配如下:研究生1人,本科各年级3人,为表彰在基层团建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团支书,本科各年级评选的优秀团干(学生)中必须含1名团支书,被推荐的优秀团干(学生)需上交申请表(附件6)。申请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参与网络舆论引导,理直气壮亮剑发声,驳斥错误言论,主动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原则上应为共青团干部,包括团委副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团总支书记、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青协及下属部门部成员(会长、副会长、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委员等),且任职一年以上。工作上顾全大局,锐意进取,团结协作,有突出业绩,在青年中具有广泛影响力和较强号召力。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
(5)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秀,大学期间参加过省级或校级青马工程、院级团干培训班并考核合格。
注:凡评议年度内受过学校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含警告)纪律处分不得参加“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评选。
3.优秀共青团员
根据个人申请、公开评议产生,名额分配下:研究生5人,本科2016级12人、2017级10人、2018级9人,被推荐的优秀团员需上交申请表(附件7)。申请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秀,大学期间参加过校、院级团干培训并考核合格者优先;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19年4月30日),2016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全团“智慧团建”系统。
注:凡评议年度内受过学校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含警告)纪律处分不得参加“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和“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注:凡评议年度内受过学校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含警告)纪律处分不得参加“优秀共青团员”评选。
4.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学生)
基层团委从本次被评为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学生中,择优推荐1名团干参与校团委评选。具体需提交材料待确定我院推荐人选后另行通知。
5.红旗团支部
基层团委从本院优秀团支部中,择优推荐一个团支部参与校团委评选。具体需提交材料待确定我院推荐人选后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及提交材料
1.各级团组织要对申报工作高度重视,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切实将最先进的团组织和最优秀的团员、团干部推荐上来,通过申报评选,形成正确导向,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为学校共青团事业努力奋斗。
2.各团总支应按照规定,采取统一规范的流程,通过适当的民主手段进行评选。拟申报单位和个人均需由基层逐级推荐产生,学院评选结果需以纸质或网络形式进行不少于2天的公示,确保评选结果的客观公正。
3.公示无误后,各年级团总支需将优秀团支部申报表(附件6)、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申报表(附件4)、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附件7)和各类信息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打包,于2019年4月8日(周一)中午12:00之前发送至邮箱:467987620@qq.com。
4.学院汇总后上报校团委,校团委组宣部将对各学院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报校团委书记办审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如违背本通知要求,取消相应学院评选名额;信息虚报、有误或不全等部分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对应部分的评选名额。
联系人:马莹
电 话:027—67867956
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化学学院委员会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