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
化 学 学 院 文 件
化院行字〔2021〕05号
华中师范大学化学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推进全员育人,促进班主任队伍建设及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习近平在全国高校思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开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新局面》(2016)、《关于进一步推进“三全育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若干意见》(华师党字〔2013〕28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班主任是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骨干力量之一,实行“校院两级、以院为主”的管理体制。班主任在本科生院(学生工作部(人武部))和学院党委的领导下,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协作,共同开展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二条 班主任的配备
(一)班主任的配备以行政班为单位,每个班级人数在30人左右,每名老师原则上只担任一个行政班的班主任;
(二)班主任从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人员、专任教师和党政干部中选聘;
(三)班主任选聘工作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本科生院(学生工作部(人武部))审核备案;
(四)班主任的聘期一般为四年,特殊情况可灵活调整;聘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续聘。
第三条 班主任的岗位职责
(一)开展学风建设,做好学生的专业教育。深入学生课堂、寝室进行学风督导。在班级内开展形式多样的学风建设活动。介绍学科和专业概况,帮助学生了解专业动态、稳定专业思想。针对学生特点和专业特点,指导学生规划学业、选修课程、参加学科竞赛、参与科研立项等活动。为本专业优秀的学生争取、创造参与课题研究和各类科技竞赛的机会。
(二)做好稳定工作,协助辅导员积极防范、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和意外事故,保障学生安全,帮助困难学生群体做好就业指导、心理辅导、经济帮困等,解决突出问题,与各科任课教师和学生家长保持联系,定期沟通,有针对地开展工作;
(三)参照本科生院(党委学生工作部)相关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和学院布置的其他各项任务。
第四条 班主任的工作要求
班主任工作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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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组织主题班会、特色团日、“三走”等活动 |
至少2次/学期 |
2 |
走访学生寝室,掌握学生内务、安全情况 |
至少2次/学期 |
3 |
与班级学生谈心,接受学生咨询 |
至少10次/学期 |
4 |
开展学风建设活动、指导班级进行学风建设 |
至少1次/学期 |
5 |
定向帮扶班级特殊学生 (学业、心理、经济等方面存在困难) |
至少2人次/学期 |
6 |
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活动 |
鼓励参与 |
7 |
指导学生学年小结和毕业鉴定 |
至少10人次/学年 |
8 |
必要时与各科任课老师和学生家长联系 |
至少1次/学期 |
9 |
新生年级班主任需要给学生提供学科背景、前沿、生涯规划等信息;毕业年级班主任需要给学生提供考研、就业、保研等信息 |
至少3人次/学期 |
10 |
参加班主任岗位培训(含心理等) |
至少1次/学期 |
11 |
上交工作总结自评 |
1次/自然年度 |
第五条 班主任的工作考核
(一)学院成立由党政领导班子及学工组成员组成的班主任工作考核小组负责班主任考核相关工作。
(二)班主任工作考核由学院主导开展、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小组具体实施。考核方式为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小组评分和班级学生满意度测评相结合。
(三)每自然年度开展一次学生满意度问卷测评,由所带班学生对班主任各项工作进行记名打分,学生满意度测评得分=问卷打分总和/参与测评学生人数(如果参与测评学生人数不达班级学生总数2/3,则在得分基础上乘以系数0.8。不足1/3,则在得分基础上乘以系数0.6)。此项满分为100分。
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小组通过班主任提交的年度工作自评表进行材料评审并打分。学院考核分为小组成员平均分。此项满分为100分。
最终得分=学生测评分*50%+学院考核分*50%;
(四)班主任工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结果与班主任的学院津贴发放挂钩。
班主任最终得分高于85分可评为优秀等级、84分至75分可评为良好等级、74分至60分可评为合格等级、低于60分则被评为不合格等级。各年级班主任优秀等级应不超过各年级班主任总数的20%,其余等级无限制;
(五)学院班主任津贴奖励标准如下:被评为优秀等级的班主任本年度班主任学院津贴按照400元/月发放。被评为良好等级的班主任本年度班主任学院津贴按照200元/月发放。被评为合格等级的班主任本年度班主任学院津贴按照100元/月发放。被评为不合格等级的班主任不予奖励本年度班主任学院津贴。
第六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科生班主任,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本科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华中师范大学化学学院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