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开展党员教育管理服务活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各本科生党支部参照执行。
一、党支部设置和管理
化学学院本科生四个年级按照专业设立两个党支部,依托师范专业成立本科生红石榴党支部,依托人才班和应用化学专业成立本科生菁英党支部。待条件成熟后,实现高年级党支部设在班上的目标。支部书记和指导老师由辅导员担任,副书记及其他职位由品学兼优的学生党员担任。各支部受学院党委的直接领导,全体党员应配合、支持学院党委和党支部做好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学院党委、支部分配的任务。
明确党支部书记、指导老师和各年级辅导员相关职责,相互协调配合,完成党支部各项工作。
党支部书记:主要负责党支部各项工作,包括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等方面。
指导老师:配合党支部书记做好党支部工作,在党支部书记因事不能主持支部工作时,指导老师代替党支部书记主持工作。
年级辅导员:配合党支部做好入党申请书接收、团员推优,发展对象答辩会和党员继续教育等相关工作。
二、党员发展、转正及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1.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
(1)各年级辅导员负责收取本年级学生递交的入党申请书,一个月内与其谈话,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学习等情况。
(2)各年级每年3月和10月开展团组织推优工作,向党支部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后备军。
(3)各党支部在入党申请人中采取党员推荐、团组织推优的方式,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并报学院党委备案的程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4)学院党委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学习、开展集中培训。
(5)各党支部组织党员联络人与入党积极分子结对子,入党积极分子定期主动向联络人进行书面或口头思想汇报,联络人记录定期交流的情况,并填写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中。
2. 发展对象培养
(1)以年级为单位分批次组织发展对象答辩会,根据《入党积极分子量化考核办法》之规定,考核分数达80分的入党积极分子进入答辩综合考察。根据答辩会中党员和群众投票结果,坚持政治标准,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确定发展对象人选,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2)学院党委组织为期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个学时)的集中培训。
(3)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组织开展党内外意见调查、公示、政治审查等工作;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等材料;组织召开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
3.预备党员转正
(1)党支部做好预备党员的半年考察。
(2)党支部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
4.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毕业年级辅导员协助党务干事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三、党员教育培养工作
(1)教育方式与载体:充分利用学习强国软件,组织党员加强经常性学习,每周公示学习榜积分,每学期累计三次居于末位的党员和积分榜后10%的党员取消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资格。小学期组织学生骨干训练营,优秀党员给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讲思想政治理论课、化院故事,通过集中培训,增强党性与党员意识、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以重要节点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每学期以项目形式申报“学讲做”,通过理论宣讲、劳动实践、学业辅导等形式,使党员在实践锻炼中淬炼党性。
(2)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必须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党支部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会前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逐一整改落实。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做到坦诚相见,交流思想和意见。坚持每月“主题党日”学习,集中学习交流感悟,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增强“四个意识”。
(3)党员监督与自查:各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督促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
(4)各年级党员在年级辅导员的指导下,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主动承担年级安排的其他任务。
四、党团对接发挥作用
1、党支部“学讲做”发挥示范引领
本科生党支部所辖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以团队形式组建理论宣讲团队、学业辅导团队、劳动实践团队。宣讲团深入班团开展理论宣讲,达到低年级团支部理论宣讲全覆盖。学业辅导团依托红石榴学习发展中心,开设“一对一”和小班辅导,帮扶学业困难学生。劳动实践团对接实验中心,协助整理实验室及化学药品。团队成员在学业辅导中巩固专业知识、锻炼师范生技能,在劳动实践中体悟劳动的快乐、熟悉实验室流程,在理论宣讲中不断提高思想站位、争做时代新人,在加强少数民族学生的思想引领中,促进民族团结。
2.党员入驻年级开展教育活动
年级辅导员安排驻年级党员进行理论宣传,主题党日内容通过晚点名,由驻年级党员宣传给年级学生,既增强了党员同志的身份认同,也提高了各年级学生的理论素养。
中共华中师范大学化学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日
附表1:
阶段 |
任务 |
负责人 |
团员 |
入党申请书收取 |
年级 |
一个月内进行党员谈话 |
年级 |
|
团组织推优 |
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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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积极分子 |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
党支部 |
入党积极分子党校培训 |
学院党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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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谈话,进行培养考察 |
党支部 |
|
思想汇报收取 |
党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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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对象推优答辩会 |
年级、党支部 |
|
发展对象 |
确定发展对象 |
党支部 |
发展对象党校培训 |
学院党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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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外意见调查、公示和政审等 |
党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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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预备党员支部大会 |
党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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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教育培养 |
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组织生活会 |
党支部 |
党员集中培训、“学讲做”等实践锻炼 |
党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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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安排的其他任务 |
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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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
年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