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本科生党支部自身建设,促进对入党积极分子推优的规范化管理,做到发展前重视培养,培养中重视考察,考察后加强发展,发展后加强教育,教育中加强考核,使入党积极分子真正得到培养和考察,特制定本办法。
坚持六个“一票否决”,有下列情况之一则不能列入发展对象考查范围:
(1)培养考察时间不到一年的;
(2)未经过党校培训或党校培训不合格的;
(3)违反学校及学院规章制度,有任何违纪或受处分的;
(4)政治立场不稳,组织、参与不利于校园稳定事件或知情不报的;
(5)有课程挂科且重修未通过的;
(6)因责任心或工作态度问题导致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给学校、学院声誉造成重大影响的;
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党员优秀的后备军,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优秀的接班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主要从其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态度与成绩、群众基础与评价、示范作用发挥等四个方面综合进行考察,细则见附表1。入党积极分子考核分数作为确定发展对象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表1
入党积极分子学期考核表
方面 |
内容 |
细则 |
评价主体 |
得分 |
思想政治表现 |
思想汇报 |
每季度主动向党支部递交书面思想汇报,内容充实(5分*2次=10分) |
党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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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谈话 |
每季度主动找党支部分配的联络人谈话,认识深刻(5分*2次=10分) |
党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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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生活 |
每月主动参加党支部活动(3分/次),参与组织活动和积极发言(2分/次) |
党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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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态度与成绩 |
专业排名 |
前30%以内的得10分,在30—40%的得7分,在40—50%的得4分,50%之后不加分。 |
党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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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态度 |
无迟到,早退,无故缺课现象,加5分 |
年级辅导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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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基础与评价 |
任职情况 |
在校院、班级、各级团组织等中有任职,加5分。 |
党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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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生评价 |
师生普遍肯定,加5分 |
群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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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作用发挥 |
学讲做项目 |
积极参与学做讲项目,成功立项加5分,认真完成项目要求加5分。 |
党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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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活动 |
参加支教、社会调研等校院级社会实践活动,每次加5分 |
党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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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 |
参与一次加3分,上限15分 |
党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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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党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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