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学院2019级各团支部:
为了切实提高团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发挥模范作用,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学院团委决定开展2020年上半年团内“推优”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优”对象
化学学院2019级全体本科生团员中年满18周岁并在28周岁以下、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基本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优秀团员。
二、“推优”标准
1.团内“推优”是团员入党的一项指标,而非荣誉,不属于校级或院级荣誉表彰。
2.为保证“推优”质量,确保将真正优秀的团员推荐出来,“推优”的标准和程序严格参照年级要求,原则上师范生每班不超过5人,化学类班级每班不超过4人。
三、具体要求
团内“推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积极稳妥的原则,需经过全班民主投票选举产生,名单需面向全院进行公示。具体流程如下:
1.组织推优投票。团支部根据分配名额,召开团员推优大会,拟“推优”团员介绍个人情况,在团员大会中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得票超过应到会半数者方可作为推荐对象。参加投票的人员为团支部全体成员,实到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召开会议。
2.产生拟推荐人选。团支部根据得票情况,确定初步推荐人选名单,填写《XX班团支部推优情况报告》(见附件1)报年级团总支组织部审核。年级团总支组织部根据团支部报送的名单,在进一步考察审核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拟推荐名单,及时进行公示。
3.进行推优公示。年级组织部采取发通知公告的形式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天。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由年级团总支组织部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决定,最终结果将上报校团委。公示期满后,年级团组织确定推优人选,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向党支部推荐。
四、时间安排
1.班级团支书于2020年3月8日前填写相关表格并上交至年级组织部。
2.年级团总支、组织部整理汇总全年级表格于2020年3月8日前上交院团委组织部。
五、材料上报
1.年级团总支、组织部需上报的电子及纸质材料包括:《XX班团支部推优情况报告》、《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2020年上半年团内“推优”汇报表》,以上表格电子表上交至团委组织部邮箱;纸质表交至团委组织部,截止时间2020年3月8日18:00。联系人:于佳宁(QQ:1294633502,联系方式:18271835520)。
2.请团支部认真组织,按照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
华中师范大学化学学院2019级团总支
2020年3月8日
附件1
XX班团支部推优情况报告
序号 |
班级 |
学号 |
姓名 |
入团时间 |
申请入党时间 |
备注 |
1 |
1904 |
2019212XXX |
于佳宁 |
2008.5.4 |
2019.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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