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范围
1.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学生科创之星以及美育与文艺活动、体育活动、权益与服务工作、社团活动、宣传工作、
劳动与志愿服务工作、科创活动积极分子的评选。原则上每位
学生本年度内只能获评以上荣誉中的 1 项。
2.全校教师均可参与科研园丁评选。
二、评选名额
1.科研园丁10名(差额评选);
2.学生科创之星10 名(差额评选);
3.美育与文艺活动积极分子12名;
4.体育活动积极分子12名;
5.权益与服务工作积极分子12名;
6.宣传工作积极分子12名;
7.科创活动积极分子12名;
8.劳动实践积极分子6名;
9.社团活动积极分子名额与名额分配另行通知;
10.各类单项积极分子评选中校级学生组织名额单列。
三、评选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进步,无不良表现,学习成绩合格,
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其中,各类荣誉还需满
足下列条件中的至少 1 项:
(一)科研园丁
关心学生科创活动,指导学生取得较多科创成果的教职工。
每个单位最多推荐 1 名。不与“挑战杯”奖项重复评选。
(二)学生科创之星
思想素质良好、专业基础扎实、具有突出科创能力,公开
发表学术成果 1 篇(件)以上。不与“挑战杯”奖项重复评选。 每个单位从拟推荐的科创积极分子中推荐 1 名参评,本科 生或研究生均可。如被评为学生科创之星,科创活动积极分子 荣誉自动取消。
(三)美育与文艺活动积极分子
1.热爱文艺活动,有文艺特长,积极参加各类文艺活动;
2.校大学生艺术团、各级学生会文艺部成员;
3.曾参与或组织各类美育实践活动和文艺活动,并取得较
为突出的成绩。
4.在本年度有多次美育活动记录或美育时长高者,在同等
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体育活动积极分子
1.在学校、学院的群众性体育活动中表现活跃,能起到较
好的带动作用;
2.为校、院体育工作做出突出贡献,曾在校运会中取得优
异成绩或在省级及以上各项体育比赛中为学校争得荣誉。
(五)权益与服务工作积极分子
1.在学生权益服务相关的各项活动中获奖;
2.积极参与学生权益服务相关工作,在相关工作中表现突
出。
(六)宣传工作积极分子
1.热爱宣传工作,积极为学校或学院宣传工作做贡献的校
院各级宣传工作人员;
2.积极向校内外各级、各类媒体投稿,校外媒体稿件(包
括消息、通讯、文学类稿件等)录用篇数达 2 篇以上、校内媒 体稿件录用篇数达 4 篇以上;
3.积极参与学校及学院的宣传工作,参与微博、微信等平
台的建设和运营,成绩突出;
4.在与学校及学院的网络宣传互动中,能始终坚持理性发
声,积极传播正能量,且发言内容积极健康,无不当的网络言
论,不低俗、不消极;
5.个人自媒体活跃度高,有较强影响力,被转发、评论、
点赞次数多,且评价正面。
(七)科创活动积极分子
积极参与各项大学生科创实践活动,取得较显著的成绩,
或在学习期间至少有 1 篇(件)具有一定理论价值或实用价值 的科创成果或发明制作。不与“挑战杯”等奖项重复评选。
(八)劳动实践积极分子
2024 年 1 月至 2024 年 12 月间:
1. 积极参与我校各级各类劳动实践(含志愿服务)工作或 活动的注册志愿者;
2. 在我校各级各类志愿服务组织担任一定职务至少半年的 同学,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 劳动实践教育学时(含志愿服务时长)较高的同学,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 在参与劳动实践(含志愿服务)工作或活动的过程中,
存在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敷衍了事等不良表现者,不予考虑;
5. 挂靠在各学部、学院、中心的志愿公益类组织成员,参 与所在挂靠单位的劳动实践积极分子评选。
(九)社团活动积极分子
1.2024 年度考评中获“五星级”及“四星级”的学生社团、 2024 年度考评中排名前十的挂靠学院、2023 年度“十佳社团”;
2.积极参加并长期坚持社团工作,为社团发展做出较大贡
献,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
3.积极参与学生社团指导中心举办的各类活动,配合学生
社团指导中心的工作;
4.组织或策划过有一定影响力的社团活动或在社团活动中 表现突出,获得各种级别的表彰。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1.符合评选条件的老师或学生,填写对应的申报表(详见
附件 1、附件 2、附件 3)并提交申报材料至邮箱2382099062@qq.com,材料提交截止时间12月22日12:00,邮件以及提交的材料请以“姓名+学号+**积极分子”命名。
联 系 人:马莹
联系电话:027-67867956
附件:
1.2024 年度华中师范大学单项积极分子申报表
2.2024 年度华中师范大学学生科创之星申报表
3.2024 年度华中师范大学科创园丁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