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商议决定,2024年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工作采取线下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工作(报到、笔试、面试)安排
1.报到安排
报到时间:4月12日(14:30—16:00)
报到地点:逸夫化学楼H101教室。
报到时,须向我院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2)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研究生证;
(3)外语等级证书原件等材料;
(4)代表性科研成果;
(5)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外语水平等信息有疑问的,学院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并进行核验,不合规定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考核。
2.笔试安排
外语水平考核及专业基础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4月12日下午:外语水平考核 16:30—17:30
专业基础笔试 17:40—18:40
外语水平考核及专业基础笔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均为60分钟。
地点:逸夫化学楼H101教室。
3.面试安排
时间:4月13日上午8:30开始(具体地点及分组另行通知)
请参加博士“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的考生加入学院“2024年博士招生”QQ群(群号:599395050),后续具体安排将在群里通知。
二、考核方案
综合考核是决定考生能否录取的关键环节,重点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是否具备博士培养潜能以及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专业基础考核、综合能力考核和外语水平考核等。
1.思想政治素质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主要考核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学术道德、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水平考核
翻译一篇与化学相关的指定内容,并回答相关问题,形式均为笔试。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
3.专业基础考核
采用笔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对于所报考专业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根据报考的研究方向参加相应科目的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60分钟,卷面总分值 100 分。
研究方向 |
考试科目 |
无机化学 |
高等无机化学 |
有机化学 |
有机合成化学 |
分析化学 |
高等分析化学 |
物理化学 |
物理化学 |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
植物保护 |
农药化学 |
4.综合能力考核(原则上每位考生面试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
采用面试方式进行。总分值 100 分,具体包括以下两个环节:
环节一:基本情况介绍(10分钟)。重点考查申请者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学术兴趣和学术能力等。考生需针对以下两方面的内容做 PPT 汇报:
(1)考生基本情况:教育背景、硕士期间的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
(2)科研能力:硕士期间开展的科研工作,已取得的科研成果,读博期间的研究计划等。
环节二:考官提问交流(10分钟)。考核组成员针对环节一考生汇报的内容及报考专业相关知识进行提问,考核学生的专业知识水平、运用知识的能力和培养潜力。
根据考生综合能力考核的面试表现,考核组成员对申请人进行客观评价并打分。
5.综合考核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成绩包括外语水平考核成绩、专业基础考核成绩和综合能力考核成绩三部分,其中,外语水平考核占 20%,专业基础考核占 20%,综合能力考核占 60%。各项成绩和总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即:综合考核总成绩 = 外语水平考核成绩*20% + 专业基础考核成绩*20% + 综合能力考核成绩*60%。总成绩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成绩复核小组将对每一考生的成绩进行复核。
三、录取规则
1.报考相同导师的考生按综合考核总成绩进行排名,并结合报考导师招生指标,从高分到低分顺次进行拟录取。
2.若导师无生源或报考该导师的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征求师生双方意愿并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从同方向报考其他导师的未进入拟录取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顺次拟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不合格者(总成绩60分以下) 不予录取。
4.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最终拟录取名单,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审议。
四、监督机制
监督机制是保障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顺利实施,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重要环节,学院高度重视,成立由纪检委员担任组长的纪检监督小组,建立严谨、全面、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规范招生流程,杜绝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包含以下内容:
1.集体决策机制。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监督招生录取全过程,包括严格把关考核的申请材料、资格审核、考核成绩单、录取过程记录等,并对录取结果负责。
2.信息公开机制。对考生的报名情况,考核情况,录取情况等及时公开公示并做出说明。
3.巡视巡查机制。包括在综合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等。
4.申诉复议机制。由纪检监督小组负责申诉受理。
申诉受理老师:陈德均 老师
申诉受理电话:027-67867141,申诉受理信箱:573909094@qq.com
华中师范大学化学学院
2024 年 3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