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化学学院学生国际交流资助方案(暂行)》和《化学学院学生外语奖励方案(暂行)》,现启动化学学院2023年出国(境)交流和外语奖励资助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本资助的对象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 参加了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或化学学院组织的境外交流活动(包括长期交换项目、短期交流项目、海外游学教育项目等),考核合格。
2. 参加了国际英语水平测试(包括雅思、托福、GRE、GMAT),取得较好成绩。
原则上,一学年内按同一类条件只能申请一次国际交流奖学金,但不同类条件可重复申请两次国际交流奖学金。
二、申请材料
1. 于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自费或部分自费参加境外交流活动的学生(详见附件1),考核合格,即可申请,同时需提交活动总结、结业证明、成绩证明、缴费收据等证明材料。
2. 于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参加国际英语水平测试,并达到相应成绩标准(详见附件2),提供成绩证明及缴费收据,即可申请。
三、申请方式
填写《化学学院2023年国际交流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附相关证明材料,于2023年11月15日(周三)下午17:00之前将纸质版申请材料交至逸夫化学楼H302办公室安晓蕾老师处,电子版材料(请将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压缩为一个压缩包,按“学号-姓名-出国(境)交流/外语奖励”的格式命名)材料发送至邮箱1506402310@qq.com。
联系人:安晓蕾
联系电话:027-67867956
附件1:化学学院学生国际交流资助方案(暂行)
附件2:化学学院学生外语奖励方案(暂行)
附件3:化学学院2023年国际交流奖学金申请表
华中师范大学化学学院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