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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华中师范大学本科生博雅、树人奖学金评审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2 点击率:

各培养单位: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华师行字〔2019〕125号),现启动2023年学校博雅、树人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二)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上一学年无违纪违规现象,无恶意拖欠学费等不良记录;(三)上一学年无挂科;(四)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

二、具体奖学金及条件

(一)博雅优秀学生奖学金

1.奖学金设置:设立博雅金桂(校级一等)奖学金,5000元/人;博雅银桂(校级二等)奖学金,3000元/人;博雅丹桂(校级三等)奖学金,2000元/人。

2.具体条件:(1)学习成绩优秀,按规定修完学年所有学习内容;(2)博雅金桂奖学金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排名均在前20%;(3)博雅银桂奖学金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排名均在前30%;(4)博雅丹桂奖学金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排名均在前40%;(5)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课外活动,保持身心健康,体育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及以上;(6)在校园文化活动中表现良好者。

(二)树人单项奖学金

1.奖学金设置:设立树人单项奖学金,1000元/人。

2.具体条件:(1)学习成绩良好,按规定修完学年所有学习内容;(2)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课外活动,保持身心健康;(3)在学习、科研、文艺、体育、学生工作、社区服务、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三、评审程序及进度安排

(一)学生申请。

申请博雅优秀学生奖学金、树人单项奖学金的学生个人登录“信息门户”,进入“智慧学工”-“奖助申请”中提交申请(保存后,请务必在“申请列表”中勾选,点击“提交”)

(二)学院推荐。

请学院根据学校划拨指标及评审要求进行评审,并于10月21日内完成系统审批工作,并公示3个工作日。

(三)学校评审公示。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将复核学院审批结果,并在学生资助中心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五、工作要求

(一)申请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请学生须根据各奖项评审条件提交支撑材料,未提交支撑材料或支撑材料不足导致评审被淘汰的不再另行受理材料增补要求。

(三)申请学生提交所有信息须实事求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证,将取消当年评审资格,情节严重者,按《华中师范大学学生管理办法》处理。

(四)本科生在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博雅优秀学生奖学金、树人单项奖学金不可兼得;获得博雅、树人奖学金的学生,可申报获得一项校级社会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