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以及《关于开展2023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我院实际情况,进一步做好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特此通知。
一、评选对象
我院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 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10%(含10%);
6. 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专业前10%,但均位于前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附件1),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三、评选流程
1. 学院成立评审小组。学院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相关领导、行政管理人员、辅导员、班主任、教师和学生代表等组成的评审小组。
2. 学生自愿申报。学生在10月5日(周四)18:00之前填写问卷登记信息:https://www.wjx.cn/vm/h4FW6bl.aspx。学院在10月6日进行资格审查后,对可参与现场陈述的候选人名单进行公布。
3. 现场陈述材料提交。申请人应在10月7日(周六)18:00之前将陈述所用最终版本PPT发送至邮箱2496241347@qq.com,PPT命名格式为“学号-姓名-专业”,例如“2020210000-张三-应用化学”。其中,2020级师范生统一提交提前录制的不超过5分钟的现场陈述视频,命名方式同上。学院在10月7-8日对发送的素材进行审查,对确认收到素材的人员名单进行公布。
提醒:
(1)每人仅可发送一次PPT或者视频素材,如反复发送,最终现场也只会拷贝第一次发送的素材。
(2)2020级师范生录制视频时间超过5分钟者,只会放映5分钟的视频内容。
(3)在截止时间之后发送的素材均不予拷贝。
4. 学生现场陈述。学院评审小组组织报名学生集中进行不超过5分钟的现场陈述,在陈述进行到4分30秒时,现场会有敲铃提醒。陈述时间达到5分钟时,汇报人需立刻停止陈述。其中,2020级师范生统一采用提前录制视频的方式进行陈述,其他申请人无特殊情况均采用现场陈述方式。学院评审小组成员根据《化学学院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现场陈述评分标准》(附件2)进行现场评分并安排2023级本科学生代表列席观摩。
5. 现场汇报顺序。现场汇报顺序将按照所有申请人学号从小到大进行先后排序。2020级师范生由于采用视频录制方式,统一安排在现场陈述结束后,按照顺序进行播放。
6. 现场汇报时间及地点。现场陈述时间拟定为10月8日下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陈述地点在理科实验楼(新化学楼)L823报告厅。若时间、地点有变动,以辅导员在群内通知为准。
7. 学生总评计算。将上一学年学生平均学分绩记为A,评审小组成员打分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记为B。学生总评P=A*50%+B*50%。
8. 拟公示人选确定。按照P值从高到低,分年级、兼顾专业进行拟公示人选确定。
9. 公示和上报。在拟公示人选确定后,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在公示完成后,将相关人选按流程上报学校。
化学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