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
为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勤奋学习,扎实工作,进一步发挥共青团在大学生思想政治引领中的先锋作用,校团委决定对在2023年度共青团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1.优秀团支部
根据团支部申请、公开评议的方式产生(各年级召开评审会,可邀请班主任、辅导员等参与评选)。20级评选2个优秀团支部,21级2个优秀团支部、22级评选1个优秀团支部。各年级被推荐的优秀团支部需上交申请表(附件5)。
2.红旗团支部
学院团委从本次拟评为优秀团支部的支部中,择优推荐一个支部参与评选,不单列名额。具体需提交材料待确定我院推荐人选后另行通知。
3.优秀共青团员
根据个人申请、公开评议的方式产生。名额分配如下:研究生5人,本科2020级11人、2021级11人、2022级10人,被推荐的优秀团员需上交申请表(附件7)。申请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秀,大学期间参加过校、院级团干培训并考核合格者优先。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23年4月30日),2016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全团“智慧团建”系统。
注:凡评议年度内受过学校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含警告)纪律处分不得参加“优秀共青团员”评选。
4.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
根据个人申请、公开评议的方式产生。名额分配如下:研究生1人,本科2020级3人、2021级3人、2022级3人,为表彰在基层团建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团支书,本科各年级评选的优秀团干(学生)中必须至少含1名团支书,被推荐的优秀团干(学生)需上交申请表(附件6)。申请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参与网络舆论引导,理直气壮亮剑发声,驳斥错误言论,主动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原则上应为共青团干部,包括团委副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团总支书记、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青协委员,且任职一年以上。工作上顾全大局,锐意进取,团结协作,有突出业绩,在青年中具有广泛影响力和较强号召力,获得过院级及以上荣誉。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23年4月30日),2016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全团“智慧团建”系统。
(5)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秀,大学期间参加过省级或校级青马工程(恽代英菁英学校)、院级团干培训班并考核合格。
注:凡评议年度内受过学校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含警告)纪律处分不得参加“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评选。
5.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学生)
学院团委从本次被评为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学生中,择优推荐1名团干参与校团委评选。具体需提交材料待确定我院推荐人选后另行通知。
2022 年度“青年大学习”参与率作为本次“五四”表彰重要参与指标。
二、工作要求及提交材料
1.各级团组织要对申报工作高度重视,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切实将最先进的团组织和最优秀的团员、团干部推荐上来,通过申报评选,形成正确导向,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为学校共青团事业努力奋斗。
2.各团总支应按照规定,将分配名额按照相应比例均匀分配至各类学生。采取统一规范的流程,通过适当的民主手段进行评选。拟申报单位和个人均需由基层逐级推荐产生,并按要求进行公示,确保评选结果的客观公正。
3.公示无误后,各年级团总支需将《2023年度共青团评优名额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1)、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附件7)、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申报表(附件6)、优秀团支部申报表(附件5)、2023年度青年大学习参学情况统计表(附件8),等申报材料电子版打包,于2023年4月15日12:00之前发送至邮箱3100308418@qq.com。
4. 学院汇总后上报校团委,校团委组织部将对各基层团委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报校团委书记办审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
联系人:马莹
联系方式(QQ):467987620
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化学学院委员会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