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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学院资料室管理条例

1.读者进入资料室查阅资料实行登记制。
2.读者不携带书包(袋)进入书库或阅览室,书包在指定位置存放。
3.资料室内轻声细语,讲文明,讲礼貌;禁止吐痰、丢纸屑、穿背心、拖鞋等行为。
4.现刊和辞典、手册等工具书不外借出;资料查阅后请归放原处。
5.新进图书(近2年出版发行的)教师限借2个月;其它图书可借5个月,续借办续借手续。
6.研究生上课教材及教材参考书由任课教师统一办理借出手续。
7.读者借书超期不办续借手续和在图书资料上画线、批写、污损及丢失图书按校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罚。
8.教工离院三个月以上、研究生论文答辩前,应主动归还资料室全部图书资料。
9.资料复印及微机上网按学院资料室有关暂行规定管理。
10.研究生应服从资料室老师的安排,轮流参与图书整理、书库环境清洁等公益性活动。
11.资料室将在每学年末公布借阅及执行条例情况,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