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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化学学院本科生通报批评文件
发布时间:2018-04-09 点击率: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本科生违纪处罚暂行办法》以及《华中师范大学化学学院本科生通报批评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学院学生工作小组会议讨论决定,对14、16级6位同学进行院内通报批评处分: 

节后晚点名缺勤

16级学生  学号后四位分别为:  0536  0694  0555

14级学生  学号后四位分别为:  0437  0699   2515

 

希望其他学生以此为戒,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定制度。

 

 

化学学院学生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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