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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化学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细则发布

时间:2025-12-12 作者: 编辑:李佳蔚 浏览量: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化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着力提高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质量,根据《华中师范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下设资格审核小组、材料评审小组、综合考核小组及纪检监督小组等具体负责相关工作


二、招生专业目

以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三、申请程序与要求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即2026年9月15日前取得硕士学位)。我校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博士研究生。

3.获得境外教育科研机构学位(学历)的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硕士学位认证书)。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规定的体检要求。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原则上不招收汉族考生。

6.原则上只招收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专项计划除外)。

7.报考硕博连读的考生请查阅当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须满足相关报考条件。

8.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原则上申请者需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或者参加雅思、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等),其它语种参照执行。

如满足以下情况,可视为外语水平符合基本报考条件:通过本学院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在国(境)外留学获得高等教育学历;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高级班)并获结业证书(有效期2年以内)。

不满足外语水平基本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内容为英语专业文献翻译等,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参加我院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仍不合格者(60分以下)视为不满足报考条件,不得进入材料评审。

报名程序与要求

所有申请人(包括硕博连读考生,不包括直博生)仔细阅读《华中师范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以及《华中师范大学化学学院-绿色农药全国重点实验室202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网址进行报名缴费,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并按要求寄送相关材

网上报名、报名缴费、寄送材料等相关要求,以《华中师范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

报考材料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化学学院李学慧老师 收 (邮寄封面请注明“2026年博士报名材料”)

邮政编码:430079

电话:027-67867953

考生邮寄材料后请及时主动与本单位联系确认材料成功寄达。逾期未寄(送)的报名无效,已寄(送)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四、考核内容与方式

(一)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报考资格以及提交材料的完备性、真实性进行审核。报考资格合格、报考材料齐全规范、报考信息无误者,均入围综合考核环节

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是决定考生能否录取的关键环节,重点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是否具备博士培养潜能以及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外语水平考核、专业基础考核、综合能力考核等各项成绩和总成绩均为百分制。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语水平考核

翻译一篇与化学相关的指定内容,并回答相关问题,形式均为笔试。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

3.专业基础考核

采用笔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对于所报考专业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根据报考的研究方向参加相应科目的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60分钟,卷面总分值 100 分。

专业或研究方向名称

考试科目

无机化学

高等无机化学

有机化学

有机合成化学

分析化学

高等分析化学

物理化学

物理化学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植物保护

农药化学

4.综合能力考核

采用面试方式进行。总分值 100 分,具体包括以下两个环节:

环节一:基本情况介绍(10分钟)。重点考查申请者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学术兴趣和学术能力等。考生需针对以下两方面的内容做 PPT 汇报:

(1)考生基本情况:教育背景、硕士期间的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

(2)科研能力:硕士期间开展的科研工作,已取得的科研成果,读博期间的研究计划等。

环节二:考官提问交流(10分钟)。考核组成员针对环节一考生汇报的内容及报考专业相关知识进行提问,考核学生的专业知识水平、运用知识的能力和培养潜力。

根据考生综合能力考核的面试表现,考核组成员对申请人进行客观评价并打分。

5.综合考核成绩计

综合考核成绩包括外语水平考核成绩、专业基础考核成绩和综合能力考核成绩三部分,其中,外语水平考核占 20%,专业基础考核占 20%,综合能力考核占 60%。各项成绩和总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即:综合考核总成绩 = 外语水平考核成绩×20% + 专业基础考核成绩×20% + 综合能力考核成绩×60%。单项成绩和总成绩计算结果均保留2位小数

录取规则

1.报考相同导师的考生按综合考核总成绩进行排名,并结合报考导生指标,从高分到低分顺次进行拟录取。

2.若导师无生源或报考该导师的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征求师生双方意愿并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从同专业报考其他导师的未进入拟录取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顺次拟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不合格者(总成绩60分以下) 不予录取。

4.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最终拟录取名单,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审核


、监督机制

监督机制是保障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顺利实施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重要环节,学院高度重视,成立由纪检委员担任组长的纪检监督小组,建立严谨、全面、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规范招生流程,杜绝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包含以下内容:

1.集体决策机制。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监督招生录取过程,包括严格把关考核的申请材料、资格审核、考核成绩单考核及录取过程记录等,并对录取结果负责。

2.信息公开机制。对考生的报名情况,考核情况,录取情况及时公开公示并做出说明。

3.巡视巡查机制。包括在综合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等。

4.申诉复议机制。由纪检监督小组负责申诉受理。

申诉联系人:陈德均老师

申诉电话:027-67867141

申诉信箱:2503327551@qq.com


、工作进度安排

公布收到报名材料的考生名单:2026年1月7日前

公示入围综合考核名单2026316日前

发布综合考核方案2026年3月16日前



化学学院

20251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