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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学院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暂行)
发布时间:2019-11-12 点击率:

团员年度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是团组织掌握和了解团员履行义务、参加活动情况的重要途径,是团员管理的关键环节。为做好化学学院团员图案及注册工作,结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一、注册时间

年度团籍注册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团支部一般应在每年1月份,为团员办理年度团籍注册手续。

二、注册要求:

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应结合团员教育评议工作进行,根据团员评议结果,给予注册、暂缓注册或不予注册。

三、注册规则:

以各年级团总支为单位、结合团支部实际,进行本年级团员的注册工作。对团员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以上的团员,由各团支部团支书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评议等次,并加盖注册印章。对团员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基层团委应当对其暂缓注册三至六个月。暂缓注册期后,对再次评议等次为合格的团员,及时给予注册;评议等次依然为不合格的团员,依照团员教育评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予注册。

受团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处分的团员,如能正常参加团的活动,按时交纳团费,一般可予以注册;受留团察看处分的团员,留团察看期间,其团员证由团组织收回,留团察看期满后,恢复了团员权利的,将团员证发还本人并及时注册;受开除团籍处分的团员,不再为其注册,其团员证由团组织收回,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上级委员会备案。

要认真做好流动团员团籍管理工作。流动团员外出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应在原团组织参加团员教育评议,进行团籍注册;团员外出地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六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将组织关系转入外出地或工作单位相应的团组织,并参加教育评议,进行团籍注册。

团员年满28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当办理离团手续。团员加入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28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办理超龄离团手续,须在团员证上“离团手续”栏内注明该同志的离团时间,并加盖团组织公章,转由其本人保存,作为永久性纪念。

四、注册结果:

年度团籍注册后,团支部要根据注册情况修订团员花名册,并及时将注册情况向年级团总支作出书面报告各年级团总支汇总各年级团支部情况后,制作花名册,向学院团委做出书面报告

每年新生年级在确定人员后,各团支部应进入“智慧团建”系统进行团员资格的审核,确保所有团员均能顺利完成团籍转接。

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化学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