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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学院“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规则
发布时间:2019-12-18 点击率:


注重信息化时代的个性化人才培养,加强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深度融合,倡导以兴趣驱动,鼓励创新创业实践,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并重增强“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下简称“挑战杯”竞赛)的群众性,激励各学院提高院级赛事教师学生参与度、活跃学院内创新创业氛围,并科学评价学院组织工作实施情况依据《大赛章程》有关要求,化学学院成立“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指导小组,制定办法,负责学院项目的评审等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学院收到学生负责提交的项目材料后,组织学院评审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组织学生答辩。通过评审,确定学院申报项目,按序推荐至校赛

参赛对象:参赛学生须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具体年级范围参考该年份校赛通知。

参赛要求:竞赛主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详见附件 1)。其中,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 6 个学科内。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 A、 B 两类: A 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 B 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评定程序

(1)申报。凡参加“挑战杯”竞赛校赛院内初赛的作品,均应根据当年校赛通知进行项目书的撰写、提交工作

(2)审核。学院在核对参赛作品资格后,组织统一答辩进行遴选后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进行网上审核。

附则:为开拓科研视野,激发研究兴趣,展示科研成果,学院一般一学期组织一次学院内项目组之间的交流活动。学院制定《化学学院“挑战杯”、“创青春”竞赛奖励实施办法(试行)》文件(附件1),在学校奖励办法的基础上,配套附加奖励。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