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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学院2021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30 点击率:


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以及《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我院实际情况,进一步做好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特此通知。

一、评选对象

我院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 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10%(含10%);

6. 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专业前10%,但均位于前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附件1),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三、评选流程

1. 学院成立评审小组。学院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相关领导、行政管理人员、辅导员、班主任、教师和学生代表等组成的评审小组。

2. 学生自愿申报。学生在10318:00前向学院提出申请,提出申请的方式为填写问卷https://www.wjx.top/vj/m2VRdcF.aspx。学院在104日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后对可参与现场陈述的人员名单进行公布。

3. 现场陈述材料提交。申请人应在10718:00之前将陈述所用最终版本PPT发送至邮箱2435873226@qq.comPPT命名格式为学号-姓名-专业,例如“2017210000-张三-应用化学。其中,大四年级师范生统一提交提前录制的不超过5分钟的现场陈述视频,命名方式同上。学院在108日对发送的素材进行审查,对确认收到素材的人员名单进行公布。

提醒:

1)每人仅可发送一次PPT或者视频素材,如反复发送,最终现场也只会拷贝第一次发送的素材。

2)大四年级师范生录制视频时间超过5分钟者,只会放映5分钟的视频内容。

3)在截止时间之后发送的素材均不予拷贝。

4. 学生现场陈述。学院评审小组组织报名学生集中进行不超过5分钟的现场陈述,在陈述进行到430秒时,现场会有敲铃提醒。陈述时间达到5分钟时,汇报人需立刻停止陈述,换为下一名汇报人进行陈述。其中,大四年级师范生统一采用提前录制视频的方式进行陈述,其他申请人无特殊情况均采用现场陈述方式。学院评审小组成员根据《化学学院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现场陈述评分标准》(附件2)进行现场评分并安排大一年级学生代表列席观摩。

5. 现场汇报顺序。现场汇报顺序将按照所有申请人学号从大到小进行先后排序。大四年级师范生由于采用视频录制方式,统一安排在现场陈述结束后,按照顺序进行播放。

6. 现场汇报时间及地点。现场陈述时间拟定为108日晚19:00,陈述地点在L823会议室。若时间、地点有变动,以辅导员在群内通知为准。若没有收到相关通知,以此为准。

7. 学生总评计算。将上一学年学生平均学分绩记为A,评审小组成员打分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记为B。学生总评P=A*50%+B*50%

8. 拟公示人选确定。按照P值从高到低,分年级、兼顾专业进行拟公示人选确定。

9. 公示和上报。在拟公示人选确定后,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在公示完成后,将相关人选按流程上报学校。

 

化学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

2021930


附件1

突出表现要求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上述方面之外,如在其他方面有同等级别的特别优秀表现,在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也可作为突出表现提交相关材料。

学术类或发明类证明材料需通过专家鉴定,并且所有证明材料需经过学校审查。学院(系)需严格审查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并提供3名专家的鉴定材料,学院(系)还需出具审查通过证明,确认学生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并加盖学院公章。

 本附件来源于:《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http://zizhu.ccnu.edu.cn/info/1071/4212.htm


附件2

化学学院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现场陈述评分标准

序号

项目

分值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学院的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能在同学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30

2

学习踏实刻苦,成绩优异。

30

3

积极参与各类活动,投身志愿服务。在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奖。参与科研实践或教育见习、实习。公开发表高水平论文。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具备一定的全面发展能力。

30

4

答辩仪表大方,讲述清晰,时间把控合理。PPT制作美观,内容充实。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