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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助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7 点击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精神,进一步落实团中央办公厅《关于高校共青团积极促进大学生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工作部署,推动我校“挑战杯”竞赛深入开展,培养创业精神,启迪创新意识,提高创业和就业能力,大力营造有利于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校团委拟按照分层实施、逐级推进的原则,构建校院联动培养体系,分层次、分类别的推进我校创新创业工作开展。针对学院(学部)团委、校级学生组织,校团委将实施“挑战杯”等创新创业竞赛的助推计划,具体安排如下:

一、助推计划简介

立足于进一步挖掘有潜力的重点项目,提高学生创新创业热情,为学院(学部)团委、校级学生组织搭建培育平台,营造创新创业工作氛围,校团委拟通过立项的方式对基层团学组织“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项目的挖掘和相关工作开展进行专项支持。

二、立项范围

由学生自主参与的创业计划项目或已注册公司的创业实践项目。团队组成符合申报最近两届“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国赛的参赛资格(参见“创青春”官网www.chuangqingchun.net),项目内容和预期 成果符合“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的参赛要求并且能够承诺根据学校安排用于参赛(已入驻大学生创业特区的创业团队或已获批教务处创 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项目也可申请)。

三、经费安排

校团委将对立项项目评定等级,立项级别分为攀峰、重点和一般三类。根据项目类别、等级和实际预算需求,予以0.1万-1万不等的经费支持。

四、申报要求

1.以学院或学生组织为单位提交立项申报书,暂不接受个人报名。

2.申报项目建议按照创业导师“1+1+1”模式进行运作,即每个项目团队对应一个校内导师和一个校外导师共同辅导,创业导师辅导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0个小时,各院宜优先整合校内资源,积极动员优 秀创业校友进行指导。

3.本次申报中,原则上每个单位可申报中的项目总共不超过4个

4.各单位需严格审核项目情况,以提升“挑战杯”等创新创业竞赛成绩为原则申报项目。

五、立项流程

1.自主申报:请有意向申报的团队填写《项目申报表》(附件1)和《项目汇总表》(附件2)后,于4月14日12: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467987620@qq.com,纸质版(只附件1)交至逸夫化学楼302办公室马莹老师处。提交材料后会进行院内初选答辩,时间为4月15日下午

2.项目实施:各项目做好前期准备,制定项目安排,并按照计划开展活动,积极备战“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校赛。

3.项目结项:原则上项目结项的评定将依据各项目“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校赛的报名参与情况进行。

4.经费报销:顺利结项之后,各项目负责人及时整理项目经费花销,做好报销准备。

六、注意事项

为避免项目重复申请,原则上不接收已参加过“助推计划”的项目。 

联系人:马莹 

话:027-67867956

 箱:467987620@qq.com

QQ:467987620

附件1:“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助推计划项目申报表

附件2:“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助推计划报送项目汇总表

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化学学院委员会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