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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化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21-04-07 点击率:

一、组织机构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安排,并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博士研究生

“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细则。同时学院按照学校整体工作安排,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核小组、命题小组、综合考核资格审查小组、考务小组、成绩复核小组和疫情防控小组,以保证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综合考核工作方案

(一)综合考核时间、地点

时间

事项

地点

4月9日上午

8:00-8:30

报到、资格审查

H101

9:00-10:30

专业笔试

H101

10:40-11:40

专业英语阅读

H101

4月9日下午

14:00-18:00

专业面试

分组另行通知

(二)报到时材料提交要求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报到时,须向我院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军人提供军官证)原件。

2.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研究生证;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硕士学位认证书

3.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原件。

4.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以上相关材料的原件,报到进行资格复核后归还。

(三) 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是决定考生能否录取的关键环节,重点考察考生理论知识、科研能力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考核方式:笔试+面试。

 1.专业笔试(满分100分):根据报考的研究方向参加相应科目的考试

研究方向

无机化学

有机化学

分析化学

物理化学

农药学

考试科目

高等无机化学

有机合成化学

高等分析化学

物理化学

农药化学

 

2.面试(满分100分):(1)考生基本情况:教育背景、硕士期间的学习成绩、获奖情况;(2)科研能力:硕士期间开展的科研工作,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将来的研究计划。申请人需针对以上两方面的内容做10分钟PPT汇报,重点考查申请者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学术兴趣和学术能力等;

3.综合素质(满分100分)。重点评估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作能力、心理素质以及考生能否持续进行博士生学习研究的条件和能力。

4.外语水平(满分100分)。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者参加雅思、托福等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免外语水平考核(成绩为100分)。对于未达到学校规定的外语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科研能力突出者,参加化学专业英语阅读考核。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并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四)综合考核成绩和录取

单科成绩与总成绩均以百分制为准,综合考核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考核总成绩百分制= 笔试成绩×20% + 面试成绩×55% + 综合素质成绩×10% + 外语水平成绩×15%

1.按报考导师综合考核总成绩对考生排序依次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录取。

3.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录取名单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批通过者上报省招办和教育部,经教育部审核通过后正式录取。

 

三、考生疫情防控要求

1、博士综合考核考生提前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平台,实名认证、申领“健康码,确认本人健康码处于正常状态,凭身份证、健康码和《入校申请》告知校门口值班保卫人员进校参加综合考核(校外车辆不得进入,考生步行进入)。
    2、存在以下情况的考生,须提前按要求向校内各招生单位报备:综合考核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考生综合考核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学校依据本地防疫工作要求,结合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意见,在保障广大考生和综合考核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综合考核的条件。
    3、考生出行时提前准备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考生如乘坐私家车、步行、骑自行车赴学校途中,可不必佩戴口罩;如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学校,乘坐时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学校,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
   4、报到当日所有考生在进入报名场所前,必须接受场外测温,体温正常方能进入报到地点报到。测温异常者将安排在指定地点(学院H401),并迅速报学校防疫防控指挥部。

5、面试当日,进入面试场所之前须接受的体温测量,体温正常方能进入面试场所参加面试。如遇发热考生,由学院应急小组带到指定地点,并报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

6、严格遵守学院面试安排,考生完成面试后迅速离开考核场所,不得在考核场所及周围逗留。

四、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

监督机制是保障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顺利实施、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重要环节,学院高度重视,建立严谨、全面、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规范招生流程,杜绝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包含以下内容:

1.集体决策机制。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监督录取过程,包括考试的申请材料、录取过程记录、各专业考核成绩单等,并对录取结果负责。

2.信息公开机制。对考生的报名情况,录取情况及时公开公示并做出说明。

3.巡视巡查机制。包括在综合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等。

4.申诉复议机制。由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工作监督领导小组负责申诉受理。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7-67867141 

邮箱:chendj@mail.ccnu.edu.cn

 

化学学院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