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化学学院2020-2021第二学期“学、讲、做”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4 点击率:


为了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化学学院成立以党委副书记、支部书记、支部指导老师在内的指导小组,全面指导学生党支部开展活动。党支部内成立学业辅导团队、劳动实践团队和理论宣讲团队等,除学业辅导可以个人为单位申报外,其余团队的形式参与“学、讲、做”各项活动

一、项目申报

参与人员:化学学院本科生红石榴党支部、化学学院本科生菁英党支部党员必须参与,所辖入党积极分子鼓励参与。

参与方式:自由组建队伍(最多不超过5人),申报“讲”和“做”其中一项或两项项目。

组织申报:3月10日前将附件1《申报书》以邮件的形式发给各党支部组织委员。本科生红石榴党支部组织委员姚庆晨(QQ邮箱:1131658132@qq.com),本科生菁英党支部组织委员史计策(QQ邮箱:2496241347@qq.com)。

二、工作安排

1.“学”: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理论素养。每周一进行学习强国积分公示(以2021年度积分为准),每学期累计三次居于末位的及积分榜后10%的党员取消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资格。

2.“讲”:宣讲主题: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和党章党规;围绕时政热点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等进行理论宣讲,涵盖时事政策、科学人文精神和家国情怀基本要求:理论宣讲小组需对宣讲主题有深入的学习和理解,有良好的演讲和表达能力,有扎实的政治理论基础。

3.“做”:组建小组开展学业辅导、劳动实践、“石榴有约”活动,学业辅导可以个人为单位申报,提交申报书的同时填写问卷链接(https://www.wjx.cn/vj/r4dhBwF.aspx,针对大一至大三开设的课程进行线上线下辅导,针对师范生技能提升开展相应培训;劳动实践以团队形式申报,承担化学楼药品整理、卫生清洁等任务;组建一组“石榴有约”运营团,团队成员联系师生,搭建面对面交流沟通桥梁,主动发挥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先进性,鼓励共青团员参加。

三、立项公示

根据项目申报情况和指导小组的意见,确定立项项目,在全院内进行公示,并委派指导老师指导立项团队开展相应活动,定期反馈活动开展成果。

四、项目结项

学期末召开“学、讲、做”总结大会,总结成果表彰先进,学业辅导小组志愿者学业辅导满一个学期颁发院级“优秀志愿者”证书,并记录志愿服务时长;劳动实践小组服务满一个学期颁发院级“优秀实践个人”证书;理论宣讲小组宣讲员面向学生组织进行一次以上宣讲,颁发院级“优秀宣讲员”证书,成果显著的团队颁发院级“优秀理论宣讲团”证书。

中共华中师范大学化学学院委员会

20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