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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8 点击率: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1月21日发布的《关于做好2021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一批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留金美[2021]108号)的安排,我院获批立项的“绿色农药与化学生物学拔尖创新型国际人才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2021年第一批人员申报工作即日起启动。现将项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 选派类别、名额及留学期限

1)攻读博士学位:2名;留学期限为36个月;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名;留学期限为18个月。

3)博士后:2名;留学期限为12个月;

2. 留学国别及单位

加拿大渥太华大学;美国犹他大学;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

3. 选派专业

化学生物学相关研究方向或者专业。

4. 资助内容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确定2021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资助项目的通知》(留金美[2021]77号)和《2021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该创新项目资助经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学院将积极开拓资源、争取学校配套建设经费,其中部分经费将以“后资助”的方式进行成果奖励。

二、申请条件

1. 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50中规定的申请条件。

2. 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政治素质优秀,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3. 获得留学单位(本项目合作单位:渥太华大学、犹他大学、麦考瑞大学)出具的正式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具体要求详见国家留学网“2021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综合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1850

渥太华大学、犹他大学、麦考瑞大学化学学院的老师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链接查询(请尽快联系有意向的老师)

https://science.uottawa.ca/chemistry/

https://chem.utah.edu/

https://www.mq.edu.au/faculty-of-science-and-engineering/departments-and-schools

 

4. 满足创新项目外语条件,详见国家留学网“2021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综合专栏” https://www.csc.edu.cn/chuguo/s/1850中的“创新项目外语合格条件”。

5. 各选派类别要求: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为我院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包括应届硕士研究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职工作人员。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面试直升研究生水平;在职人员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年龄不超过35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须为我院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博士后:须为我院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或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 创新项目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三、申请时间及方式

1. 申请人须于2021年2月18日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提交至学院项目联系人。申请材料详见“2021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综合专栏” https://www.csc.edu.cn/chuguo/s/1850)。之后,学院将根据项目执行与管理办法于2021年2月20日组织选拔评审、确定第一批推荐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

2. 第一批推荐人选于2021年3月1-10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2021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人员申请材料及说明》(详见“2021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综合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1850准备申请材料并在线提交。网申时,受理单位应选择华中师范大学,项目名称应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应选择“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3. 学校将于3月20日前对第一批推荐人选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通过信息平台为申请人填写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并在线提交,并将单位公函、公示材料、人员推荐名单原件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4. 第一批录取结果将于2021年5月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将发送至学校主管部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国强 陈德均

子邮箱:gf256@mail.ccnu.edu.cn

联系电话:13476240625, QQ: 1392978393

 

华中师范大学化学学院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