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完善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在人才选拔及培养中的主体作用,着力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按照华中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华师行字[2019]166号)的通知要求,根据化学学院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二、组织机构
化学学院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分别由院党委书记、院长、分管副院长以及其他党政联席会成员组成,全面负责招生工作。下设材料和资格审查小组及若干综合考核小组,材料和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审核考生的报考材料和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综合考核小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成员原则上由本专业博士生导师组成。
三、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
人数 |
导 师 |
备 注 |
070300化学 |
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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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无机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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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温丽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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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分析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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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朱成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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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有机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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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张爱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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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物理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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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张礼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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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00植物保护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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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1名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考导师:郝格非 |
01农药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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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郝格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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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拔程序
(一)申请
1.申请人条件
参加“申请—考核”制选拔的申请者,除须具备学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简称“应届生”,需在2021年9月15日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的往届硕士研究生(简称“往届生”)。
(2)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需提供个人相关科学研究成果,同时提交2名同行一流专家的亲笔推荐信。
(3)具有较强的外语水平。原则上申请者需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者参加雅思、托福等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科研能力突出者,须参加化学专业英语阅读考试。
2、申请材料内容清单及提交方式
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同时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申请材料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
(1)《华中师范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考生本人核对无误并签字。
(2)学籍证明或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①往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复印件各一份。对考生学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学位认证证明,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核;
②应届生提交硕士学生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须有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类别及毕业时间证明,并盖章)。对考生的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学籍证明(登录学信网进行“学籍查询”,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核;
③获得境外教育科研机构学位、学历的考生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硕士学位认证书,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核。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军人考生未办理身份证的,需出示《未办理身份证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证明》。
(4)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5)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
(6)2名同行专家推荐信。推荐专家须手写签名,并加盖其所在单位公章。
(7)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
(8)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材料的复印件。
(9)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交论文开题报告)。
(10)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
注:申请者必须在综合考核面试时提供所有申请材料的原件,以便与复印件比对核查。申请者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二)资格审查
1.所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寄送相关材料、缴纳报名费。
2.对于所有达到我院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通过资格审核,进入综合考核。
3.2021 年 3 月 15 日前完成考生的资格审核,并在我院网站公示进入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是决定考生能否录取的关键环节,重点考察考生理论知识、科研能力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考核方式笔试+面试,考核内容包括以下三项(每成绩项按百分制)。总成绩以100分计算,其中专业基础占75%(笔试20分、面试55分),综合素质占10%,外语水平占15% 。
1.专业基础:
笔试:根据报考的研究方向参加相应科目的考试
研究方向 |
无机化学 |
有机化学 |
分析化学 |
物理化学 |
农药学 |
考试科目 |
高等无机化学 |
有机合成化学 |
高等分析化学 |
物理化学 |
农药化学 |
面试:(1)考生基本情况:教育背景、硕士期间的学习成绩、获奖情况;(2)科研能力:硕士期间开展的科研工作,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将来的研究计划。申请人需针对以上两方面的内容做10分钟PPT汇报,重点考查申请者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学术兴趣和学术能力等;
2.综合素质。重点评估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作能力、心理素质以及考生能否持续进行博士生学习研究的条件和能力。
3.外语水平。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者参加雅思、托福等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免外语水平考核。对于未达到学校规定的外语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科研能力突出者,参加化学专业英语阅读考核。
4.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并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四)择优录取
1.按报考导师综合考核总成绩对考生排序依次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录取。
3.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录取名单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批通过者上报省招办和教育部,经教育部审核通过后正式录取。
五、监督机制
(一)监督机构
成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组长:院党委书记,组员由院纪委书记、院党委副书记组成。
(二)监督机制
监督机制是保障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顺利实施、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重要环节,学院高度重视,建立严谨、全面、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规范招生流程,杜绝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包含以下内容:
1.集体决策机制。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监督录取过程,包括考试的申请材料、录取过程记录、各专业考核成绩单等,并对录取结果负责。
2.信息公开机制。对考生的报名情况,录取情况及时公开公示并做出说明。
3.巡视巡查机制。包括在综合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等。
4.申诉复议机制。由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工作监督领导小组负责申诉受理。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7-67867141
邮箱:chendj@mail.ccnu.edu.cn
六、工作日程表
化学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日程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间 |
考生报名材料纸质版寄送 |
2021年1月5日前 |
公示收到报名材料的考生名单 |
2021年1月12日前 |
公示入围综合考核考生名单 |
2021年3月15日前 |
综合考核 |
2021年3月30日前 |
上报拟录取名单及考核材料 |
2021年3月30日前 |
公布拟录取名单 |
以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
注:请所有考生加入化学学院2021年博士报考群,群号:717163312,申请验证请留言:2021华中师大+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