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化学学院2020年学院奖学金评审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4 点击率:

各年级: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华师行字〔2019125号)、《华中师范大学化学学院化苑奖学金评审办法》及《华中师范大学化学学院应用化学贫困学生援助金评选办法》现启动2020年华中师范大学专项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二)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上一学年无违纪违规现象,无恶意拖欠学费等不良记录;

(三)上一学年无挂科;

(四)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  

二、具体奖项及条件

(一)化苑奖学金

1.奖项设置及名额:奖励金额为每人800/人,共12个名额,分配如下:17级、18级、19级各4人,等额评选。

2.具体条件:(1)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成绩良好,按规定修完学年所有学习内容;(2)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课外活动,保持身心健康,体育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及以上。

(二)应用化学奖学金

1.参评对象:应用化学、化学类专业本科生。

2.奖项设置及名额:奖励金额为每人800/人,共3个名额,分配如下:17级、18级、19级各1人,等额评选。

2..具体条件:(1)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按规定修完学年所有学习内容;(2)家庭经济因难,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服务,感恩意识强;(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课外活动,保持身心健康,体育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及以上;(5)具有良好创新能力。

三、评审程序及进度安排

(一)学生线上申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于126日(周日)下午17:00之前登录学生工作信息管理平台-学生资助栏目(通过学校门户one.ccnu.edu.cn进入)完成对应奖学金的线上申请,并且同时提交对应奖学金的PDF附件材料。

学院评审。各年级在128日内完成公示以及系统审批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申请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申请与PDF电子材料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请学生须根据各奖项评审条件提交支撑材料,未提交支撑材料或支撑材料不足导致评审被淘汰,不再另行受理材料增补要求;

(三)申请学生提交所有信息须实事求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证,将取消当年评审资格,情节严重者,按《华中师范大学学生管理办法》处理。

(四)学院在评审过程中,请遵循学校最新奖学金规则。

 

如有疑问请联系安晓蕾老师,联系方式:027-67867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