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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3 点击率:

各学院:

根据工作要求,现启动2019—2020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资助标准及名额

国家助学金设两个等级,一等资助标准:4000元/人;二等资助标准:3000元/人。

我院名额:一等资助标准:70人,二等资助标准:107人。

二、评选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科2016-2019级非公费师范专业在校生

三、申报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评审流程

1. 学生自愿申请(10月23-10月24日)。请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并于10月24日下午17:00之前将申请表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同时还需登录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学校门one.ccnu.edu.cn,登录学工系统)学生资助栏目进行网上提交。

2. 学院评审小组初评(10月25-115日),完成线下材料初评和线上数据审核(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同时开展等额公示3个工作日。

3.学生资助中心审核(11月6日-11月7日)。

4.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及公示(11月8日-11月12日),并报送教育部审核。

五、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工作为基础。

2. 评审须按照既定流程,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切实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在工作中要注意保护学生隐私,落实精准资助。

3. 广泛宣传资助政策,注重教育引导,以评审工作为契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正确面对眼前存在的困难,引导他们积极主动地利用国家资助完成学业。

4. 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要教育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既不应隐而不报,更不能夸大虚报。对申请资助时弄虚作假的学生,要以适当方式予以惩戒。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学院学生工作小组联系。工作联系人:安晓蕾,电话:027-67867956

附件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