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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3-13 点击率: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商议决定,2023年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工作采取线下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考核工作(报到、笔试、面试)安排

1.报到安排

报到时间:324日(14:30—16:00

报到地点:逸夫化学楼H201教室。

报到时,须向我院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2)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研究生证;

3)外语等级证书原件等材料;

4)代表性科研成果;

5)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外语水平等信息有疑问的,学院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并进行核验,不合规定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考核。

2.笔试安排

专业基础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324日下午:1630—1730

地点:逸夫化学楼H201教室。

3.面试安排

时间:325日上午830开始(具体地点及分组另行通知)

请参加博士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的考生加入学院“2023年博士招生考核”QQ群(群号:210480147),后续具体安排将在群里通知。

 

二、考核方案

综合考核是决定考生能否录取的关键环节,重点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是否具备博士培养潜能以及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考核、科研能力考核、综合能力考核和外语水平考核等。综合考核包含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1.笔试(满分100分)

根据报考的研究方向参加相应科目的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60分钟。

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无机化学

高等无机化学

有机化学

有机合成化学

分析化学

高等分析化学

物理化学

物理化学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植物保护

农药化学

 

2.面试(满分100分,一般每位考生20分钟)

申请人需结合自己的申请,做10分钟的口头汇报(需事先准备好PPT等辅助材料)展示自己的能力,并回答考核小组提问。考核小组成员针对申请人面试情况对申请人单独打分,满分100分。重点评估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精神与学术道德、专业基础(教育背景、硕士期间的学习成绩、获奖情况、化学专业和实验室安全知识等)、科研能力(硕士期间开展的科研工作,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学术兴趣、学术能力以及将来的规划等)、语言表达能力(含英语口语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以及考生是否具备持续进行博士生学习研究的条件和能力等。

3. 综合考核成绩计算

(1) 单项成绩与总成绩均以百分制为准。综合考核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 综合考核总成绩 = 专业课笔试成绩×20% + 面试考核成绩×80%

成绩复核小组将对每一考生的成绩进行复核。

三、录取规则

1.报考相同导师的考生按综合考核总成绩进行排名,并结合报考导生指标,从高分到低分顺次进行拟录取。

2.若导师无生源或报考该导师的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经师生双方同意后可相同或相近方向报考其他导师的未拟录取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顺次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综合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录取。

4.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最终拟录取名单,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审议。

 

四、监督机制

监督机制是保障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顺利实施、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重要环节,学院高度重视,成立由纪检委员担任组长的纪检监督小组,建立严谨、全面、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规范招生流程,杜绝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包含以下内容:

1.集体决策机制。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监督招生录取全过程,包括考试的申请材料、资格审核、录取过程记录、考核成绩单等,并对录取结果负责。

2.信息公开机制。对考生的报名情况,录取情况及时公开公示并做出说明。

3.巡视巡查机制。包括在综合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等。

4.申诉复议机制。由纪检监督小组负责申诉受理。

受诉人员:陈德均老师

受诉电话:027-67867141 受诉信箱:chendj@ccnu.edu.cn

 

 

华中师范大学化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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